關于《山東宏河控股集團嘉祥紅旗煤礦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頒布實施的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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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708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8號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修正)、《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20)、《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41號)和《山東省煤礦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修訂)細則》等相關規定,對紅旗煤礦應急預案(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進行修編,經專家組評審通過、礦長批準,現予發布,自2023年6月7日起正式頒布實施。 附件:山東宏河控股集團嘉祥紅旗煤礦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現場處置方案(公布) 山東宏河控股集團嘉祥紅旗煤礦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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